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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中國外交部驅逐駱家輝?

前天朝外交部長李肇星的姪女秦楓,在香港某衞視供職,據說思想蠻開放的。一個八十後新世代,又生活在香港,要不自由化也難。孰料屁股決定腦袋,陳光誠事件 一出,秦小姐發微博指駱家輝是黃皮白心的香蕉人,「一個外交官挑撥駐在國內鬥,這甚麼行為啊?有沒有外交規定,類似公開干涉內政的外交官可以驅逐?」

秦 楓如此忌恨駱家輝,欲逐之而後快,那大可以去問問李肇星,姑丈一定回答:「有此規定。」然而天朝尚未下驅逐令,秦小姐這則微博已經鬧翻天了。須知按此規 定,姑丈李肇星任駐美大使時早該被驅逐了,因為李說:「中國人權比美國好五倍!」說中國人權好沒問題,唐家璇不是說過「中國人權世界上最好」的嗎?但把駐 在國的人權扯進去,還要比中國差五倍,這不是干涉內政?這不該被驅逐?只不過李肇星說得完全沒錯,記得他有此金句:「我捱過餓,知道甚麼是人權,你捱過餓 嗎?」按此邏輯,北韓人權又比中國好五倍,因為北韓人現在還在捱餓。

當然李肇星雖告訴姪女有那條規定,卻要慎用,要知道秦楓的表兄李禾禾 就在美國討生活,李肇星還私下託美國官員關照自己的兒子,驅逐駱家輝,誰知人家會反過來驅逐誰?勿忘記李有另一金句:「你是中國公民,還有甚麼比這更光榮 的?」哪曉得他讓兒子背棄這份光榮,去一個不那麼光榮的地方呆着,這或就是李家的高風亮節,把光榮讓給別人,將屈辱留給自己。

秦楓雖語出 驚人,卻不及《北京日報》更「雷人」,該報刊出〈從陳光誠看美國政客拙劣表演〉一文,指斥駱家輝「種種行為與其自身職責不符,小動作不斷」。何謂小動作? 此文列舉:「從乘飛機坐經濟艙、自己背包、拿優惠券買咖啡的『平民生活秀』;到監測公佈大使館空氣質量數據,摻和北京的城市管理爭論;再到膽大妄為地以非 正常方式將陳光誠帶入大使館」。這篇奇文再遭網民狂轟,至為尖刻的一條反諷警告:「行賄受賄、吃喝嫖賭才是駱家輝大使在中國的惟一出路!請你駱大使認清形 勢,痛改前非,不要再做傷害中國人民公僕的事情!」褒揚駱家輝的網評則有「拿着美帝工資的中國信坊辦主任」、「中國殘聯主席兼中央精神文明辦主任」、「惟 一全家都扎根在國內的部級官員」。

駱家輝確是代表美國利益,卻同時又代表着美國價值,他提升了美國在中國民眾心目中的形象,這正與大使 「自身職責」相符。其實並不在於他做了甚麼,而是中國的民心輿情已有滄桑之變。二十三年前方勵之進入美使館避難,坊間尚有微言,這多少和民族主義情結有 關;大陸學者傅國湧就曾批評,方勵之此舉令八九民運的道德資源有所流失。殊不知今時陳光誠進入美使館,舉國網民卻一面倒地將他視為英雄。人心如此,中國不 變,更待何時?

孔捷生


香港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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