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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8日星期二

《血腥的活摘器官》铁证 撕开中国秘密杀人网

图:两名加拿大国会议员分别写信给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提名独立调查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大卫‧麦塔斯(前)和大卫‧乔高(左)为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大纪元)

【大纪元2012年09月18日讯】(新纪元记者韦拓报导)《血腥的活摘器官》一书作者加拿大资深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对这一骇人听闻的罪恶做了非常专业严谨的调查核实。“这是全人类的耻辱”,国际著名专家、美国宾夕法利亚大学生物伦理学中心主任卡普兰(Arthur Caplan)教授,这样形容发生在中国的为盗取器官而“按需杀人”行为。

2006年3月17日,一位化名安妮的女士对《大纪元时报》说:“我的一名家人参与了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手术。这给我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安妮所言是否属实,引发了争议。中国政府对安妮所言之事全盘否认。另有人根据安妮的话做了一些初步调查后断定,法轮功学员是活摘器官的受害者,覆盖面遍及全中国。

这是《血腥的活摘器官》一书的引言开头。作者是加拿大资深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两位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两个大卫对这一骇人听闻的罪恶做了非常专业严谨的调查核实。作为著名人权活动家,他们在收到“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主席约翰.卓博士(John Jaw, Ph.D.)的请求报告后,向中共政府提出进入中国大陆独立调查的请求。毫无悬念的被拒绝后,他们自费奔走于联合国和几十个国家,竭尽全力为法轮功群体和受害者伸张正义,促使这一“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罪恶”全面曝光,引发了全球震动。《血腥的活摘器官》一书也几次登上知名售书网排行榜榜首。该书厚达数百页,为使读者能在有限的时间里了解其惊人内容,本文选摘编辑了其中最重要的证据部份,用无可辩驳的事实,揭露了中共政府认可的、包括众多医院在内的中国公安、监狱、军队、法院等联合参与的这一丧尽天良的邪恶罪行。

证人的恐怖经历

2008年7月,大卫.麦塔斯采访了一位曾经在中国坐过监狱的证人蓝尼(化名)。他讲述了一段骇人的经历。

蓝尼曾在多处牢房关押,每个牢房平均关押20个犯人。蓝尼曾和死刑犯共处一室超过10次,因此熟悉对他们执行死刑的方式。死刑前几日,一个身穿白大褂的人会从死刑犯身上提取血样。处决当天,四、五个身着白大褂、戴白手套的人会把犯人带走。透过监狱的窗子,可以看到外面有一辆带红十字标志的白色救护车等在那里。

一次蓝尼被提审时,看到一位住同号的死刑犯就在隔壁,脖子上插着一只注射器,注射器中有半罐液体。一小时后,人还在,但注射器空了。蓝尼从牢头那里得知,死刑犯要被活摘器官。死刑执行日期由监狱和附近一家医院协定,当医院需要器官时,即是对犯人行刑的日子。器官移植所获利润由医院和狱警对半平分。关于插在脖子上的注射器,牢头解释说那是一管麻药,用来麻醉死刑犯并维持他的器官,直到被割取。

2006年11月,蓝尼在江苏省无锡市第一监狱被转移到311号监室。狱警要求他在一份声明上签字,证明311号在押犯人陈启东死于疾病。该声明将出示给陈的家属。而陈启东在蓝尼到来前几天死亡。因从未见过陈,蓝尼拒绝在死因声明上签字,住同号的其他犯人都签了字。

311号的牢头王耀虎和其他七、八个同号犯人告诉蓝尼,陈是一位法轮功学员,拒绝“转化”,在关押期间坚持打坐炼功,狱警为此殴打并折磨他。陈绝食抗议虐待,狱警于是对他强行灌食,将管子插进他的喉咙并灌进热粥。粥温过高灼伤了陈的消化系统,陈发起了高烧。当时,穿白大褂的人来提取了陈的血样。几天之后,陈被四个白大褂、白手套的人带走,一去不返。当天,一个被提审的犯人看到陈在隔壁房间,脖子上插着一支注射器。透过窗子,从311号牢房可以看到一辆有红十字标志的救护车等在那里。牢头告诉蓝尼,陈被割取了器官。为了掩盖罪行,狱警编造“疾病死亡”的证据,销赃灭迹。

律师的结论

《血腥的活摘器官》作者说:“我们的调查报告最终是独立的。我们不要求人们因我们的身份而相信我们,只是请求人们考虑我们的报告,并做出自己的判断。调查工作开始时,我们对于该指控的真伪毫无见解。这些指控太怵目惊心,几乎令人无法相信。我们曾更情愿得出‘这些指控是不实的’结论。因为如果指控是真的话,将揭示出我们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令人深恶痛绝的邪恶行径,凌驾于人类曾经目睹的一切罪恶。正是这种恐怖使我们在难以置信中踌躇。但不可置信并不意味着这些指控是不实的。

如果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确实发生了,那么现场人员要么是行凶者,要么是受害者,不存在旁观者。因为受害者被谋杀后焚化,找不到任何尸体,无法验尸。没有幸存者来讲述自身遭遇。行凶者不大可能坦白自己犯下的反人类罪。但经过调查,我们还是收集了数量惊人的承认证词。

“我们的结论是,大规模强行掠夺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为已经发生,而且现在仍然在继续。我们断定,自1999年以来,中国政府及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机构,尤其是医院,还有拘留所和‘人民法院’,已处死了大量法轮功良心犯,但具体数目不详。他们的重要器官,包括肾脏、肝脏、眼角膜和心脏,都被强行摘取并高价出售,有时出售给外国人,这些外国人在自己本国往往要长期等待有人自愿捐献此类器官。”

莫名其妙的体检

书中写道,在押法轮功学员被有系统进行血液核对总和器官检查。非法轮功的其他犯人,则没有被进行这样的检测。血液检验是器官移植的先决条件:供体的血液必须与受体的相匹配。

法国巴黎陈颖的证词:

我三次被非法关押,每次都被迫接受身体检查。那时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检查身体,警察的答案是:“例行程序。”但每次他们检查的方式却让我感到并不是真正为我的身体健康考虑,而是想从我们的检查结果中弄出什么名堂。

有一天我被恶警喊出去,戴上沉重的手铐脚镣,还有一名没讲名字的学员。恶警让我们上车,开到一所医院。进了医院我感到里面很静,有点奇怪,恶警带我进行了全面的身体检查,做了心脏、心电图、验血、视力等检查。

加拿大蒙特利尔王晓华的证词:

2002年1月,我被投入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又谓云南省春风学校),所部医院(相当一个县级医院)非常意外地专门针对每个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包括心电图、全身X光透视、肝功能检测、肾检测和验血等,而劳教所里非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却无需进行这样的体检。

加拿大多伦多甘娜的证词:

从2001年4月6日到9月6日,我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新安女子劳教所五大队,这个大队约有125名法轮功学员和五、六名非法轮功学员。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被武警带到附近的警察医院进行了全身彻底的体检,项目包括验血、照X光、验尿和眼科检测等。这个举动在劳教所是不正常的,我很想知道他们到底想做什么。我们在劳教所里被百般折磨,怎么他们突然会对我们的健康状况感兴趣?

加拿大温哥华王玉芝的证词:

2000到2001年末中共政权将我绑架三次。2001年10月到2002年4月期间,610办公室人员带我去过哈尔滨的四家医院做全面体检。这四家医院分别是:哈尔滨公安医院、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哈尔滨第一医院、哈尔滨第二医院。每家医院都对我抽血检查。他们说我的血型是AB型,比较少见。我因为抵制和拒绝体检而遭到毒打。警察命令医生给我注射不明药物,让我失去知觉。我在哈尔滨第一医院等待最后的体检结果。医生说,各个医院都怀疑我身体器官有问题,因此诊断我的机体属于“废人”。

说是给我治疗,医院要我家里拿出5万元人民币。但是610办公室突然对我失去了兴趣,因为医院说,即使我恢复了,也是一个“会走路的死人”。最后,我设法从医院逃脱。

美国亚特兰大周雪菲的证词:

2003年我被关押在广东省三水妇女劳教所二大队。二大队关押的都是法轮功学员。那年春天,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带到劳教所门诊部去体检。我看见二大队副队长唐湘萍和其他警察站在那里,他们的脸上挂着诡秘的表情。非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则不用做检查。体检的项目有几项,包括心电图和验血。体检做完后,没有人再提起这件事,比如体检的结果报告。看起来更像一个临场测试。

被虐杀并摘取器官

王斌,男性;家庭住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拘押地点:大庆市东风新村劳教所;死亡日期:2000年10月4日。

2000年5月底,王斌为了修炼法轮功的权利到北京向中国政府请愿被抓,关押在东风新村劳教所期间死亡。

王斌死后,两个医生在没有得到他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取走了他的心脏和大脑。照片显示他的身体被切开取走器官后又被粗陋缝合。殴打造成王斌的颈动脉和主要血管破裂。而且导致他扁桃体被损,淋巴结被压碎,还有多处骨折。他的手背和鼻孔内侧有香烟灼伤痕迹。他的全身遍布瘀伤。甚至在他濒临死亡的前夜,又一次被酷刑摧残。在受害人器官被取走之后也没有谁见过尸体解剖报告。将王斌尸体上的缝线解释为尸体解剖是站不住脚的。

杨忠芳,女性;家庭住址:四川成都;拘押地点:延吉市建工派出所;死亡日期:2002年7月1日。

2002年7月1日早晨6点,杨忠芳家被延吉市建工派出所警察包围,37岁的杨忠芳连同不修炼的儿子、女儿、丈夫一同被抓。当天晚上,杨忠芳被殴打致死。等杨忠芳的家人和亲属赶到派出所时,体内的器官已经被取走,遗体被强行送去火葬场了。检测结果出来后,官方的说法是杨死于“十几种急性疾病”。但从每年的体检结果来看,杨忠芳的身体状况非常健康。

张延超,男性;家庭住址:黑龙江省五常市拉林镇;拘押地点:哈尔滨市警察局7处;死亡日期:2002年4月30日。

2002年4月,法轮功学员张延超被红旗村派出所警察逮捕和拘押。几天后,哈尔滨市警察局来人把张延超带走。4月30日,张延超的家人接到通知,说他在警察那里死了。在哈尔滨市荒山嘴子火化场,张延超的家人见到了他的尸体,几乎无法辨认,身体完全变形了:一条腿被打断,一个眼珠不见了,眼眶塌进了一个大坑,他的头上、脸上和大部份的身体几乎没有皮肤,嘴里整排下牙被打掉,一个没剩。衣裤没了。整个身体到处伤痕累累。胸部开了一个大长口子又给缝上,明显塌了下去。头盖骨被打开,一部份大脑不见了。体内的器官也不见了。

张的家人到达火化场时,有60多名武警把守。他们警告说谁要给张延超申冤,就马上逮捕,当作“反革命”处理。据火化厂内部职工讲,张延超在哈尔滨警察局7处被关在行刑室折磨,使用了40多种刑具。他在被折磨一天一夜后死去。

任鹏武,男性;家庭住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拘押地点:呼兰县第二看守所;死亡日期:2001年2月21日。

2001年2月16日,因为散发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真相资料,任鹏武被呼兰县警察非法抓捕。之后被关押于呼兰县第二看守所。2001年2月21日凌晨,任鹏武被迫害致死。官方声称任鹏武死于心脏病。有很多目击者证实:在任鹏武被关押期间,警察对他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毒打及残忍的强行灌食。在遭到警察残酷的毒打后,任鹏武在2001年2月21日凌晨出现生命危险。同仓的在押人员见状立即向警察报告。但警察在接到报告四个小时后才准备把任鹏武送往医院,结果,在开车送往医院的途中,任鹏武离开了人世。

警察不允许任鹏武的家属对其已经严重变形的尸体拍照。未经家属同意,当局下令将任鹏武身体上从咽喉处至小便处的所有身体器官全部摘除,然后强行将尸体火化。

朱向和,男性;家庭住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官山乡吴木屯村;拘押地点:睢宁县苏塘洗脑班;死亡日期:2005年4月20日。

朱向和于2005年4月1日左右在家干活时,被乡派出所不法警察无辜抓走。然后他被带到了睢宁县苏塘洗脑班,在那里他被活活打死。有一个目击证人说,朱的手指脚趾全部变黑。他的家人发现,朱的眼睛被挖去,内脏被掏去,惨不忍睹。为了堵住朱家人的嘴,县610及公安局给了其家人1.5万元丧葬费,并给朱向和的妻子每月150元生活费,随后将朱向和遗体火化。

接受移植者证词

据器官接受者及其家人透露,器官移植手术进行的极其隐密,仿佛在掩盖一桩犯罪。医院尽可能对他们隐瞒资讯。病人从未被告知捐献者的身份,也没被出示任何捐献者或其家属的书面认可。海外病人亲友或随行医护一概被拒绝进入手术室。

手术医生和助手的身份也经常不予透露。往往临近手术开始才通知病人和亲友。手术有时在半夜进行。整个过程贯穿着“不要发问,无可奉告”这一潜规则。

当人鬼祟行事时,就有理由怀疑他们心怀鬼胎。既然摘取死刑犯器官已广为人知,甚至被中国政府认可,医院没有理由去掩饰。隐情是什么呢?

作为始作俑者,军方对强摘器官的介入,已延伸到民用医院,甚至在民用医院进行移植,做手术的也是军医。只有军医院或军医大夫能方便获得器官。军方有许可权支配监狱和犯人,运作比地方政府更为隐密。他们不受法律约束。以下选取书中八个案例中的四个。

RZ女士

1986年RZ被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并逐步恶化。2004年12月17日,掮客带她的血样到中国大陆。两天后,掮客通知已经找到适合的供体,她可以立刻至广州接受移植。医院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地点偏僻、荒凉,主治医生是移植科主任林民专。当时至少有另外10位病人等待移植或在术后康复。RZ看到有台湾人、马来西亚人、印尼人等。

手术费是2万7000美元。术前将美元现金交给林民专主任的弟弟(行政主管)。收款时并未开收据,后来在RZ丈夫的要求下,出具了一张便条显示2万7000美元已付。12月30日下午5时,RZ进手术室。当天早上医院职员从别处拿来肾脏。手术在半身麻醉下进行,耗时约四小时。当天还有其他四位病人也接受肾脏移植手术。

没有医生向她透露过器官的来源。掮客告诉RZ器官来自被处决的死刑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不是军队医院,但主治医生林民专同时也在第一军医大学附属珠江医院移植科任职。

C先生

C先生来自亚洲。2005年8月初,C先生在中国旅游时因腹痛住进北京市中日友好医院。诊断发现肝肿瘤,他听从医生建议在2005年9月7日做了手术。手术后状况严重。医院院长建议病人转移到北京武警医院做肝脏移植。在C同意转院的24小时内找到了适配肝脏,移植手术随即进行。病人术后四天死亡。

JC先生

JC于2005年被诊断为急性肾衰竭。10月26日,八个病人组团抵达深圳武警广东边防总队医院。当晚由高伟教授举行手术前说明会,并收取手术费现金15万元港币。有病人询问死刑犯是怎么执行死刑的,高医生表示不是枪决,而是注射两针,一针麻醉剂,再一针止痛剂,然后把器官摘下。

JC支付了房费、药费、透析费、手术费等,约合2万9000美元,全部以港币现金通过中间人交付。在中国只待了三天就做了移植手术。据JC所言,中国大陆器官移植医院不提供医疗费收据。

10月28日下午约两点十分,护士乘坐救护车带来了保存在冷藏盒中的八个新摘肾脏。JC下午四点进入手术室,约八点半出来。手术后八人一起住在监护室,家属不能进入。JC于11月4日出院回家。

该院医生全是军医。医疗证书出于Auxing集团Junhui公司名下,并注册为自负盈亏的地方医院。JC说他们走后,下一个团从新加坡来这家医院做器官移植。

KZ先生

KZ手术死亡时40多岁。2005年6月27日,KZ病情恶化,被转移到台湾大学附属医院做肝移植评估并等待换肝。他需要等到出现能提供肝藏的脑死亡病人,一直等到8月,KZ病情恶化,其家人决定到中国大陆做肝移植。

KZ于2005年8月11日前往上海华山医院。主治大夫是钱健民主任。KZ被要求付押金20万人民币。交付后,KZ夫妇被告知当时没有肝脏。钱医生告诉KZ,法令禁止他们为台港澳及外籍人士做器官移植,有关肝移植的所有细节只能私下讨论。其实,所有医院员工和其他病人都知道他是来换肝的台湾人。医院通知KZ夫妇支付包括设备费在内的医药费。每天都有不必要的设备拿来,却仍要他们买单,包括体温表。医生们说他肾脏功能也不好,问是否在换肝时连肾脏一起换了。KZ夫妇觉得在为换肝保命而任人宰割。到了星期一,钱主任告诉她,医院找不到供体,并且暗示,他需要钱来打通肝源管道。KZ太太给了他一万元人民币。

星期二仍然没有供体器官,钱主任建议KZ转到一个叫长征医院的军队医院。后来,通过一位在大陆做生意的朋友联系到了长征医院的王医生。王医生表示能够找到供体器官。星期三夫妻俩到了那里,了解到住在长征医院九楼的所有病人都在等待换肝,也意识到只有军队医院才能方便拿到器官。当天下午两点,医院拿到了供体器官(A型肝脏),接着KZ接受移植手术。晚上12时,KZ太太得知丈夫死亡。全部花费约80万元人民币。与KZ本次旅行相关的文件及证明都没有提及肝脏移植。

杀人的医院和医生

大卫在《血腥的活摘器官》中写道:中国的医院已经在源源不断地从器官移植手术中牟取暴利。他们把短时等候作为卖点兜售,然后炫耀所得利润。出售非自愿者的器官是贪婪与仇恨相结合的产物。

遭非人化待遇的法轮功,其数量巨大的被关押人群以及匿名法轮功学员的弱势无助,意味着他们成了被牟取器官的下一个资源。数万法轮功学员被屠杀以把他们的器官出售给外国人,由此滋生了一个为中国赚取上百亿利润的行业。

中国许多移植中心和综合医院是军方机构。军方医院独立运作,不归卫生部管辖。它们从器官移植中赚到的钱远远超过这些机构的成本。北京武警总医院明目张胆的宣称:“移植中心是我部重点效益科室,2003年毛收入1607万元,2004年1至6月份为1357万元,今年(2004年)有望突破3000万元”。

器官移植的接受者在中国等候的时间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少得多。中国国际移植支援中心网站说:“寻找匹配的(肾脏)捐献人可能只需要一周,最长不过一个月。”该网站进一步说:“如果捐献人的器官有什么问题,那么在一周内病者可得到另一器官,并在一周内重做手术。”相比之下,加拿大2003年的肾脏等候时间的中间值是32.5个月,而在卑诗省,更长达52.5个月。肾藏的存活期是24至48小时,而肝脏是大约12小时。器官移植中心能向顾客保证如此短的等候时间,唯一途径就是存在一个大型的活体肝肾“捐献者”储备库。

在2006年6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仍能在网路上见到惊人数量的这类自我检举的材料:国际移植(中国)网路支援中心网站(沈阳)宣称,“脏器(字典上的一个定义是,柔软的内脏器官……包括大脑、肺、心等)提供者能即刻找到!”“……全国每年肾移植手术的数量至少5000宗。能完成如此数量的移植手术,与中国政府的支持分不开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以及民政部联合颁布法律,确立提供脏器是一项政府支援行为。这可谓世界绝无仅有。”

在中国,我们可以从付钱病人开始,跟踪资金流向实施手术的医院,但我们无法知道谁拿了医院收的钱。是否参与器官割售犯罪的医生和护士获得了高昂报酬?

2006年4月25日之前,移植获利的额度可从国际移植(中国)网路支援中心网站的价格表中一窥:

调查任何涉及金钱转手的刑事指控的一个标准方法,就是追踪钱的去向。但对中国来说,它紧闭的大门意味着追踪钱的去向是不可能的。不知道钱的去向证实不了任何事实,但也驳斥不了任何事实,包括那些指控。

电话调查的结果

两位讲普通话的志愿调查员“M”和“N”打电话给多家医院和多个主持移植的医生,询问移植事宜。法轮功学员被杀害以牟取他们的器官一事于2006年3月26日见诸报端后,两位调查员立即投入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电话调查。在这些电话问询中,有许多被调查者承认,法轮功学员是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

下面电话摘要全部取自2006年3至6月。M把电话通到了山西省公安厅,接电话者告诉她,犯人中健康而年轻的被挑出来作为器官供体。如果用诱骗的办法拿不到被挑中的犯人的血样,领导就会毫不掩盖的把话挑明,手下的人就会用暴力获得血样。

沈阳市解放军眼科医院自称是眼科主任的人说,该院做过“许多眼角膜手术”,“我们也有新鲜的眼角膜”。在被问到那意味什么时,该主任回答“……刚从人体上取下来的”。

北京解放军301医院一名外科医生告诉M,她自己就主刀过肝移植手术。并补充说,器官来源是“国家机密”。

黑龙江省密山市拘留中心一名官员称,该中心当时至少有五、六名40岁以下男性法轮功学员随时可作为器官提供者;上海中山医院的一名医生说,他使用的器官全部来自法轮功学员;山东千佛山医院的一名医生暗示说,他当时有取自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并说还会有“更多这类人的身体……”;南宁市民族医院的卢医生承认,他早些时候曾到监狱挑选30多岁的健康法轮功人员来提供器官。

广州军区医院的朱医生说,他当时只有一些取自法轮功(学员)的B血型肾脏,但会有“许多批”(肾脏);辽宁省秦皇岛市第一拘留中心的一名官员要M打电话到中级人民法院去要法轮功(学员)的肾脏。而那家法院的一名官员说没有法轮功(学员)的活肾了,以前有过,特别是在2001年。锦州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告诉致电者,目前要凭“资格”才能拿到法轮功(学员)的肾脏。

天津市中心医院的宋主任自己说出他的医院有十多个还在跳动的心脏。打电话的人问,这是否意味着“活体器官”,宋主任回答说:“是的,是这样的。”M问武汉同济医院的一名官员:“……找犯人的活体移植,比如用炼法轮功犯人的活体,这个行不行?”他回答说:“可以呀。”

电话调查员M大约打了80多家医院电话,有14家医院承认使用犯人的活体器官,有十家医院说器官来源是机密。N打了将近40家医院电话,其中有五家医院承认使用法轮功学员的器官。N也致电中国36家不同的拘留中心和法院,其中有四家承认使用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大卫与中文普通话和英文执业翻译一起,听取了电话调查员和中国官员之间的对话录音。得到了相关电话记录的中英文公证副件。

他得出结论,调查员电话交谈文字记录中的口头承认是可信的。我们确信,这些对话确实是在所指时间与地点,与所指定人之间进行的,而且,电话记录准确无误。而中共政权则试图让国际社会相信大面积屠杀法轮功学员以攫取他们重要生命器官的事件是不存在的。(完整电话文字记录详见《血腥的活摘器官》)。

数字透露的讯息

据《中国日报》的数据,中国2005年的器官移植多达两万例,手术量在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尽管多年来中国一直在使用被处决死刑犯的器官,但一直到2005年,中国政府才供认这一点。中共政权对售卖“国家敌人”的器官的行为从未有过任何限制。

根据公开的报导,1994至1999年六年间中国的器官移植为1万8500例。中国医疗器官移植协会(China Medical Organ Transplant Association)副主席石炳毅说,到2005年为止,中国共有大约9万例器官移植。也就是说,中国器官移植在迫害法轮功之前的六年,总计1万8500例,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的六年,总计六万例。因为被处决的死刑犯总量是不变的,那2000年到2005年间增加的4万1500例移植器官,只能解释为来源于法轮功修炼者。

中国当局对稳定的器官来源肯定是有把握的,知道存在着一群现在还活着但明天会死去的人可以提供器官。那么这些人是谁呢?庞大的被监禁法轮功人群为此提供了答案。

安妮:用生命作证

2010年4月21日,胡锦涛访美期间,本文开头的女证人安妮和在她之前冒死爆料的大陆资深媒体人皮特,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指证中共在苏家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表示无论中共如何销毁证据、威胁追杀他们,他们愿用生命作证,揭露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

惊曝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黑慕的二位证人皮特与安妮,2006年4月20日下午2点与法轮功学员现身华盛顿新闻发布会作证。(大纪元)

他俩曾分别对国际社会作证,指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的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院内和其地下设施,曾关押过5000至6000名法轮功学员,而安妮告诉大卫.乔高,在两年间消失了3000至4000人,还有不断补充进来的人。因为她负责供应这些学员食物,依据供应量的衰减和数名知情医生的证实,特别是自己丈夫——负责摘取被关押学员眼角膜的主刀医生的亲口告知,得出的结论。她的丈夫承认自己在2001年到2003年共摘取了2000名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并且获得工资以外奖金达几十万美元。

安妮说:“我丈夫有记日记的习惯。一篇日记中说,当这个病人昏厥之后,他用剪刀剪开这个病人衣服的时候,从衣服的口袋里掉出来一包东西。他打开一看是个小盒子,里面有个圆的法轮章,上面还有个纸条,写着:祝妈妈生日快乐。我丈夫受了很深很深的刺激……”

从2003年开始,安妮的丈夫开始出现精神恍惚,晚上盗汗作噩梦,床单湿透了一个人形。后来他才告诉家人,医院大量摘取法轮功学员的肾脏、肝脏等器官的事,而这些学员很多还是活的。叫他干的人说:““你已经上了这条船了,杀一个人是杀,几个人也是杀。”那时他丈夫被告知,残害法轮功学员不算犯罪,是帮共产党“清理敌人”。

后来他不想干了,但多次遭到暗杀威胁,有次安妮还替丈夫挨了一刀,后来丈夫逃到国外。由于安妮无法原谅丈夫参与盗取活人器官的罪行,两人离婚了。

制止“全人类的耻辱”

安妮和皮特冒死揭露的中国一家医院隐藏的“国家机密”;志愿调查员M和N从100多家中国医院问出的“国家机密”;几十个从中共监狱、劳教所侥幸逃出的法轮功证人;特别是两位与中国毫不相干的加拿大正义律师,正是所有这些人的努力,将完全超出人们想像的中共国家犯罪,暴露在所有善良人的面前。试想,如果不是大批正直人的努力,这些让日军731部队和德国纳粹相形见绌的罪恶,会不会愈演愈烈,终有一天降临到随便哪一个中国人的头上?!

国际知名专家、美国宾夕法利亚大学生物伦理学中心主任卡普兰(Arthur Caplan)教授称,为盗取器官而“按需杀人”(Killing on demand)的行为是“器官移植界最令人发指的罪行”,这种事情在当今世界存在,“是全人类的耻辱”。

当您的目光将要离开这篇沉重文章的时候,希望您接受一个请求:告诉您熟识的每一个人,当他们不幸需要移植肝、肾、心脏、眼角膜的时候,请务必坚持拿到志愿捐献者的书面证书或见到本人!这样,当他们胸中跳动着别人的心脏而享受活着的乐趣,或藉助他人的眼球望向这个世界的时候,总会体验感恩而不至于背负着杀人帮凶的恶名。因为,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

《血腥的活摘器官》中文版由博大出版社出版http://www.broadbook.com。◇

本文转自271期【新纪元周刊】“专题新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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