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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1日星期日

“敢于举债”:地方债务年增长61.92%

    来源:南方都市报

       “要敢于举债,善于优债,未来佛山还有举债的空间。”佛山前三季度经济分析会上,市财政局局长黄福洪这样表态。他透露,佛山最近两年将迎来还债的高峰期,每年还债额高达200亿元。越要还债越要举债。这番讲话折射出目前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举债冲动。
   
      黄福洪“敢于举债”的重要根据之一是:“以1978年作为基数,中国财富增长了300倍,但中国货币投放已增长9000倍,即当年的1块钱等于现在的30块钱,越早投入,建设的成本越低。”这也是所有地方政府“敢于举债”的挡箭牌。
   
      其实仅就佛山而言,200亿债务相对于2011年360亿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负债率为55 .55%,并未超出100%的国际风险警戒线。加之,佛山作为珠三角第三大市,也有雄厚的偿债基础,债务风险大小尚待评估。但公众更关心,地方政府大规模 举债冲动难以遏制,最终会否酿成金融风险。审计署数据显示,2009年推出“四万亿”后,地方债务余额当年就增长61 .92%,到2010年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 .72万亿元。其中今年到期的债务有1.84万亿元。
   
      地方举债冲动恐怕并非黄福洪的“机遇论”可以完全解释。广东省财政科研所所长黎旭东就认为,从更深层次来看,地方债务风险存在一定体制原因。 当前财政分配机制中,中央分配比重太大,地方收入比重太小,尤其是基层比重过小,只能靠银行借款。加之政绩考核的压力,地方政府难免陷入“越还债越举债” 的怪圈。
   
      有趣的是,如果黄福洪不透露具体的债务数字,谁会担忧其负债率是否超过风险警戒线?由于全国各地政府债务数字、结构等信息不一,具体风险评估也无从谈起。审计署公布的数据则只能笼统分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则需要针对性得出评估结论。
   
      因此,除改进财政分配机制外,地方发债必须纳入《预算法》监管范围。对其数量、用途和结构适时向公众、媒体公布、接受监督。黎旭东的建议是: “发多少债、用在哪些项目,地方人大要有个长期预案。人大通过才允许地方发债。政府编制的预算中还要有还款计划,这样才能不乱发债。”
   
      此外,省经济学会会长王珺强调应尽快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率计算方法,主张采用银行对地方借贷风险的监管方式。政府抵押也要像企业那样,在无法支付债务时拍卖抵押物,增强债务风险责任,防止这一届政府借了钱,扔给下一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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