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华网滾动新闻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只刊登認為是事實的訊息”

《大事件》記者范方華/在國際影壇享有知名度的中國女星章子怡,遭媒體爆料捲入薄熙來及其他富商、高官的性交易案,章子怡大動作發出訴狀,就為了洗清自己的名聲,但爆料媒體博訊則相信自己報導的真實度。美國律師對《大事件》透露,這場官司最後可能不了了之。
第二波:對中國新聞自由提訴訟
章子怡將此案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的同時,也著手向美國法院遞交起訴書,控告首發消息的博訊新聞網。
美西時間614日下午319分,章子怡在美國聘請的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事務所向中加州聯邦法院(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遞交起訴書,章子怡的律師團隊成員為梅森(John Mason)、葛雷瑟(Patricia L. Glaser)、烈貝爾森(Adam LeBerthon),在該律師事務所提供給《大事件》的起訴書中,被告為位在北卡羅萊納的非營利機構中國新聞自由(China Free Press, Inc.),以及報住北卡的Weican Null Meng,其另外的名字為Watson MengWeican“Watson”Meng。據《大事件》瞭解,Weican Null Meng即為本名孟維參的博訊創辦人韋石。起訴書指出,中國新聞自由經營博訊新聞網。
位於洛杉磯的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律師事務所為一大型律師樓,有過百名的律師,在美國律師界享有相當高的名聲。其合伙人之一夏皮羅(Robert Shapiro)曾是美國橄欖球明星辛普森(O.J.Simpson)案的夢幻律師團隊的成員,其客戶還包括好萊塢真人秀明星卡戴珊(Kardashian)姐妹、好萊塢影星林賽羅涵(Lindsey Lohan)。
章子怡為什麼要找一間位於美西的律師事務所,控告總部位在美東的中國新聞自由?《大事件》記者發現,其實,章子怡與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律師事務所早在2010年便有接觸。20101月,章子怡在20085月份捐款中國四川地震的數字,被網友發現與其承諾的不符,章子怡在戛納募得的款項也不知去向,章子怡涉嫌詐捐的消息一時沸騰,其在美國設立的基金會也一併受到質疑。
312日章子怡接受《中國日報》專訪時否認有詐捐或其他違法行為,她解釋自己從事慈善活動缺乏經驗,四川地震後,她以個人名義向中國紅十字會捐了100萬元人民幣,但由于手下工作人員之間溝通的問題,導致其中16萬元之後才到帳。在戛納的一小時籌款活動中募集到的有將近50萬美元,但其中有45萬美元都是認捐,到受訪時還未能兌現。
章子怡在美國設立的基金會,是在戛納籌款前兩天在美國加州注冊的。317日,章子怡公開一份由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律師事務所擬定的備忘錄,在此份10頁的備忘錄中,交待了章子怡基金會的運作情況和戛納電影節募款的細節,也平息了公眾的質疑,該份備忘錄的簽署者為該事務所合夥人之一、娛樂與生活型態業務集團主任梅森,梅森也是此次章子怡狀告博訊的代表律師,其客戶包括許多美國音樂、影視、文學、體育界的公眾人物。
梅 森在接受《大事件》採訪時表示,與章子怡有關的出版訊息是肆意、殘酷和惡意的,並已對章子怡和她的全球名聲造成嚴重損害,被告從來沒有任何刊登這些文章的 合法性,他們未事前聯繫章子怡,也未公佈撰寫文章或訊息來源者的名字。而被告刊登文章,則為了利用章子怡,不當提升自己的事業利益。
狀告博訊的起訴書中對被告提出5項指控,分別為毀謗(libel per se)、具有誤導性質的對私隱權之侵害(false light invasion of privacy)、有意干預可預期的經濟獲益(intentional interference with prospective economic advantage)、疏忽干預可預期的經濟獲益(negligent interference with prospective economic advantage)、違法商業經營行為(unlawful business practices)。
章子怡的律師團認為,博訊的報導指控章子怡是娼妓、嫌犯、不誠實和不道德的商人,與前政客、富豪、以及其他未具名的資深官員有過性交易,從中賺取超過1億美元,並受到中國政府的調查、被限制出境,這些虛假的消息被全球各地的人閱讀,包括身在娛樂業的中心——洛杉磯的人。原告因此遭受名聲損害、侮辱、屈辱、情感受傷害,特別是事業上的損失,這部分的損害目前還不得而知。
律師團認為,原告是國際知名人物,拍攝過多部電影,包括《臥虎藏龍》(2000)、《尖峰時刻2》(2001)、《英雄》(2002)、《十面埋伏》(2004)、《藝妓回憶錄》(2005)、《騎士》(2009),原告的電影在美國的收益將近5億美元,在全球則有10億美元,此外,原告的因演技獲得幾座獎項或被提名,例如2001年原告得到第五屆美國芝加哥影評人協會最有前途女演員獎、第十六屆美國獨立電影節最佳女配角獎,2006年原告獲得金球獎最佳女配角提名(註:應是最佳女主角提名)。
起訴書指出,被告能充分了解原告的事業、經濟活動和關係。被告瞭解文章刊登後,原告的事業和經濟關係肯定會受到干擾。原告與第三方的事業關係受擾亂,原告因此遭受損害,與被告的行為有很大的關係。
章子怡聘請資深律師狀告博訊,博訊並未讓步,也準備以法律團隊迎接指控。博訊創辦人韋石在接受《大事件》採訪時表示,博訊處理章子怡與徐明、薄熙來報導的方式,從媒體的角度來說沒有什麼錯,接下來,博訊肯定會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韋石已收到美國加州法院的通知,其中包括章子怡委托的律師起訴博訊的文件。韋石對《大事件》表示,關於此案,目前不便談更多的細節。而博訊現階段的律師只是法律顧問,接著將會評估情況,決定如何聘請有資歷的律師處理此事。
韋石說,幾年前,博訊也曾因報導內容,遭他人指控,當時一名加拿大官員向博訊寄發律師信函,表示要對博訊提起誹謗告訴,博訊在律師的協助下,擬出一封文件回覆了此名官員,之後就沒有下文。
博訊:只刊登認為是事實的訊息
章子怡美國律師團隊遞交的起訴書指出,2012528日,在博訊新聞網上刊登的文章表明,章子怡和一名前中國官員、一名富豪,以及一名未具名的中國其他資深官員有性關係,並有金錢往來。
起訴書又稱,2012530日,博訊新聞網又刊登一文,指博訊確定原告和前中國官員有性關係,並稱原告正被中國當局問話中,被禁止離開中國。
該文章寫道:
博訊據不同渠道的消息來源證實,章子怡經徐明和薄熙來發生關係的內幕屬實。事實上,這些消息源還給博訊提供了另外五個名人、明星的名字,其中兩人來自央視。
消 息人士透露,章子怡是否會出現在今晚的珠海頒獎儀式上不能說明章子怡的這些麻煩,因為章子怡只是作為可能證人被問話,目前她在國內是自由的,只是出國被限 制。在過去,曾有數名女星捲入各種貪腐案,但通常不會判刑入獄,只是讓她們退錢換取自由。如果本次頒獎在香港她出席了,那才是奇跡。章子怡最簡單、有力的 否定這個報導的辦法是到香港或美國露個面,其它的否認努力都是徒勞的。
據悉,章子怡的公關團隊多年來和媒體、網站建立了聯系,這次可能通過新華社的一名編輯發布了一個短新聞,聲稱章子怡是乾淨的,但這說明不了任何問題。知情者向博訊說,章子怡的法律案子都是雷聲大、雨點小。例如,轟動一時的京城潑墨門最後什麼結果都沒有,連解釋都沒有。這種虎頭蛇尾的做法是因為一旦進入法律程序,很容易曝光章子怡更多內幕,並證明謠言成為事實。
起訴書稱,不可置信的是,201263日,博訊新聞網的文章指出,如果原告企圖繼續為自己辯護,則被告將進一步恐嚇。
63日的文章寫道:
博訊據接近中紀委的信息來源透露,章子怡公關團隊,四處出擊,又編出范冰冰是幕後黑手,以及主動炒作她與央視主持人撒貝寧的熱戀之類的故事,但這些故事與技術處理動作層次太低,均改變不了她如各大西方媒體報導中直接使用賣淫一詞存在的事實。
消 息稱,章子怡此次捲入的是政治漩渦,恐怕不會輕易逃脫。而她將演技搬到現實中來,拼命作秀扮弱勢,只會為今後留下笑柄。接近中紀委的人士表示,如果她繼續 表演,將進一步大規模揭露徐明交待的她與多個富豪交往的細節,這些細節是徐明通過他的哥們王立軍利用公安手段在過去幾年偵獲的。
起訴書稱,上述文章被包括香港《蘋果日報》、台灣《蘋果日報》、《壹週刊》、AsiaOne、香港雅虎、台灣雅虎、CNNVarietyEntertainment Television、赫芬頓郵報等國際媒體引用,但對原告的陳述沒有一樣是事實,被告從未在文章刊登前聯繫原告,也從未公開他們的信息來源,因此原告若非在發佈消息時就知道如此的毀謗言論是虛假的,就是魯莽地無視真相。
起訴書指出,上201266日,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律師事務所向中國自由媒體和韋石寄去了一封信,要求(1)移除博訊網上的文章,(2)刊登完整的撤搞啟事,(3)對造成原告的傷害予以道歉。但被告沒有,也拒絕如此做。
博訊網也612日凌晨刊發說明,證實章子怡通過律師事務所在66日向其送達律師函:位於洛杉磯的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律師事務所通過私人送達服務,將一封律師函分別交到博訊的信件處理地址和主編的住處,律師函大意是維護章子怡小姐的名譽,指稱博訊的報道是惡意和錯誤的,並提出幾項要求:要求博訊撤除有關報導;交待信息來源;向章小姐賠禮道歉;對章小姐的損失做出賠償。
201266日,博訊法律顧問Huang, Tang, and Marvin LLP律師事務所對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律師事務所發出一封信,發信人署名為黃笑生(Xiaosheng Huang)、馬文(William J. Marvin),該信指出博訊的文章並未包含任何毀謗字眼,博訊只刊登其認為是事實的訊息。
該信寫道:博 訊對章子怡小姐本人和她在影藝界的成就是非常尊重的,但作為在美國的電子媒體,博訊努力向讀者提供關於中國和世界的公正的內容。博訊關於章子怡小姐的報導 沒有使用侮辱性語言,只是發表了其相信是真實的信息;這個信息來自匿名,信息源受美國憲法第一法案的保護,博訊有責任為這些信息源保密。因此,博訊不會刪 除有關文章、不會道歉、不會透露消息來源、不會給予賠償。
《大事件》記者聯繫上Huang, Tang, and Marvin LLP律師事務所的黃笑生律師,黃笑生表示,其事務所只是博訊平時的法律顧問,目前他們正在商量應對此事的策略,無法透露更多細節。
17911215日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是美國新聞自由的基礎,在此之前,美國憲法中沒有對公民自由提供充分的保證。該修正案規定: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
章子怡的代表律師梅森對《大事件》指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並非印刷或傳播虛假訊息的許可證,律師團認為,此案的被告發佈了與其客戶有關的虛假、怪異、未經證實的指控,足以構成毀謗。
據《大事件》瞭解,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確實保護匿名來源,但如果言論內容是虛假的,則不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範圍內。
梅森表示,有時散播這種虛假言論的目的,只是為了吸引更多的讀者,不論代價為何,他們都要把案子帶到法庭上,找出消息從何而來,以及為什麼要刊登這樣的消息。
梅森對《大事件》指出,如果被告仍舊不願捍衛自己的報導,即使一個名字也不願提供,不願藉此來證實他們肆意評論的真實性,且發佈威脅言詞予以報復,這時,如果章子怡要進一步捍衛自己,法院很快就會下令要他們交代訊息來源。
媒體普遍報導,美國法院已經受理章子怡的起訴書,若被告在21天內未進行回應,法院將強行開庭。據《大事件》的瞭解,依民事訴訟的程序,法院一般都會受理訴狀,被告需在21天內予以回應,提交訴訟答辯或反訴,21天後,案件將進入互相取證(discovery)階段,調解員將嘗試調解或仲裁,如果調解或仲裁失敗,法官才將考慮進入審訊(trial)階段,正式開庭審案。
博訊新聞網在619日刊登聲明指出韋石已收到法院通知,博訊強調,其對章子怡的報導是嚴肅負責的,不懷疑其真實性的,而此案也透露出政治目的,不僅要打擊博訊,還要打擊中國新聞自由:
博訊主編韋石在當地時間618日收到美國加州法院的通知,其中有章子怡委托的律師起訴博訊的文件。近期博訊將不便就案情回應媒體的採訪,重要進展博訊會公布於眾,請媒體同仁關注博訊發布的報道和信息。雖然博訊從未在有關報道中使用賣淫一詞,但因為英文媒體包括法院新聞網的信息發布,都使用了賣淫一詞,博訊今日專門設立章子怡賣淫門’”熱點專題,便於讀者和各界查閱案情,這個熱點名稱取材於英文報道,因此不屬於博訊報道使用的詞句。
   
     1、近期博訊將不便就案情回應媒體的採訪,重要進展博訊會公布於眾;
   
    2、正式起訴文件透露出案件的政治目的,其不僅要打擊博訊,還要打擊韋石任職的中國新聞自由(CFP)。CFP是完全獨立於博訊的非營利機構,有獨立的理事會,嚴格的財務管理,獨立的報稅,其業務、人員完全和博訊無關,CFP自有網站參與(canyu.org),編輯、記者獨立。唯一的聯系是韋石目前暫時是CFP的執行主任,CFP倡導中國言論自由,一直低調做事,對中國的自由民主有所貢獻,本次起訴刻意強調CFP和本案有關,聲稱不一起打掉CFP就無法終止對章子怡的誹謗。章子怡自己和委托的律師不應該有動機將一個無關的實體牽涉進來,如此亂訴,說明,章子怡起訴博訊和其它媒體是政治事件,不單純是民事糾紛。
   
    本次起訴有陰謀背景,博訊已經透過至少兩個渠道證實,而且在一些圈子已經廣為流傳。
   
    3、博訊對章子怡的報導是對一個政治事件——薄熙來案件報道的重要環節,博訊沒有動機、也沒興趣曝光章子怡的私生活。章子怡有關報道中涉及的腐敗、權錢交易,作為對社會負責的媒體,博訊有責任將此事公布於眾。
   
    4、博訊在有關章子怡的報導上,是嚴肅負責的,博訊編輯不懷疑其真實性。自從章子怡聲稱要起訴博訊後,博訊收到章子怡小姐和更多政商交往的細節,涉及超過10人。如果進入司法程序,博訊將在法庭上和章小姐逐一對證。
   
    博訊一直深信,製造謠言對媒體本身傷害最大,基於中國目前政治黑箱作業,以及對媒體記者的打壓,一些證據、證人無法公布於眾,但博訊的報道將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我們也有信心,搞垮博訊的政治陰謀不會得逞!
美聯社先前報導,韋石在2000年建立了博訊新聞網,用來傳播有利于民主運動、人權和反貪的信息,內容大多由網民以公民記者的方式提交。但由於網站內容的政治敏感性,博訊從2005年開始就遭遇黑客襲擊。
2011年初,突尼西亞,埃及等中東國家的反政府浪潮撲向中國,在北京,上海等地掀起中國茉莉花行動,這次行動的原始傳播網站,正是博訊新聞網,博訊也因報導此事而遭到嚴重的黑客攻擊而暫時關閉。韋石當時接受《大事件》採訪時表示,黑客攻擊特別強的時候,曾達到一秒鐘的4G的驚人流量,不過博訊不可能永遠關閉,等攻擊過去了,博訊網站就會開放。
美聯社指出,韋石說明,博訊受到獨立資金的贊助,但美國政府資助的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對韋石管理的中國新聞自由(China Free Press)則提供部分支持。
博訊創辦人韋石。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全部目录